您访问的网站域名与标识证书中备案域名不符,请访问宁夏回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:ylbz.nx.gov.cn
基本职能 |
主办单位 |
宁夏回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|
机构类型 |
党政机关
|
机构地址 |
宁夏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57号19-21层 |
机构职能 |
(一) 贯彻执行医疗保障的法律法规、政策规定,起草医疗保障地方性法规、政府规章草案,研究拟订自治区医疗保险、生育保险、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发展规划、政策、标准并组织实施。(二) 贯彻执行国家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,拟订我区具体实施办法,建立健全全区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,推进全区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。(三) 组织拟订自治区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,完善动态调整和全区调剂平衡机制,统筹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医疗保障待遇标准,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。组织实施全区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。组织拟订全区离休干部医疗保障待遇政策。(四) 组织拟订自治区城乡统一药品、医用耗材、医疗服务项目、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。(五) 贯彻执行国家药品、医用耗材、医疗服务项目、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,组织拟订自治区三级甲等公立医院基本医疗服务项目、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,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,推动建立以市场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,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。(六) 拟订全区药品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并监督实施,指导药品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建设。(七) 拟订全区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,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箱披露制度,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,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。(八) 负责全区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工作和公共服务体系、信息化建设。建立健全全区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。(九) 完成自治区党委和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。(十) 职能转变。医保局进一步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制度,推进覆盖全民、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,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,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、安全可控。推进全区医疗、医保、医药“三医联动”改革,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、减轻医药费用负担。(十一) 与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的有关职责分工。卫生健康委员会、医保局等部门在医疗、医保、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、政策衔接,建立沟通协商机制,协同推进改革,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。 |
网上名称信息 |
网站名称 |
宁夏医疗保障局 |
电子标识编号 |
CA300000000609586860004 |
标识发放单位 |
发放单位 |
政务和公益机构域名注册管理中心 |
发放时间 |
2025-08-03 |